致: 尊敬的李家超特首
本人蔡昭儷,香港居民,自知被腦控至今已超過十年。今呈上二份針對腦控集團的懲罰性索償條款,敬請特首予以見證。之前我曾呈上一份,自覺其中有很多不足,現將內容修改和詳細化,祈求特首能帮我解決被腦控的問題,還我思想自由。
作為普通市民的我,自知難以同腦控集團抗衡,特別以目前香港法律界深受腦控所操縱,自覺難於訴諸法律。
故此,懇請特首為我做見證,有朝一日,國家有能力對腦控技術控制之時,將我所呈上的資料,交付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,因為我是法學院畢業生,以國家之名,向所有禍國殃民,利用高科技殘害市民的無耻之徒發出訴訟。
腦控科技是軍用,軍用作為民用在法律上已是死罪,何況導致死傷無數,殘害市民於無形。危害國家安全,一天不止,實屬國難也。
專此!
我被腦控的日誌和記錄:
http://facebook.com/doko.mo.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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